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于200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,由福建衛生學校和福州衛生學校合并組建。我校辦學源流可追溯至1888年的福州馬高愛醫院附設看護學校,學校早期辦學源流還包括福州柴井醫院護士學校、福州塔亭醫院護士學校、福建省立高級助產職業學校和福州合組醫院護士學校。
為豐富校史典藏資源,傳承和凝練我校辦學、建校以來的發展歷程和辦學精神,生動展示學校建設和發展成就,學校擬啟動校史館展陳升級改造工作,現面向海內外公開征集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史資料和實物。有關事項如下:
一、征集范圍
1888年辦學以來的各個歷史時期,學校各種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動以及反映學校發展,對學校具有保存、研究、展覽價值的各種不同載體的史料,含文字材料、圖書文獻、圖紙、圖表、照片、影音資料、實物等。
二、征集內容
(一)上級領導、專家學者及重要嘉賓來校視察、參觀、訪問、演講時的照片、音視頻、題詞、記錄、講稿、手稿、文章及相關報道的出版物等。
(二)對學校發展作出過突出貢獻、取得突出成績的著名教授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、校領導等的著作、手稿、筆記、書信、題詞、獎狀、獎品、證書、證章、聘書、任命書、個人照片以及在校期間使用過的有紀念意義的實物或資料。
(三)反映學校歷史和發展變遷的文獻材料;各個時期校園建筑、校園風光、師生合影等照片及帶有校名印記的物品;各個時期學校與國內外機構、各級各類學校交流合作的資料、實物。
(四)學校各個時期的教材、教案、教學大綱、講義、試卷、學生作業等;反映師生教學、研究、實習、實踐活動的影像資料;學者師生編寫的專著、譯著等出版物或內部資料。
(五)學校各個時期制發的具有代表性的實物,例如?;?、校標、工作證、學生證、借書證、紀念章、錄取通知書、畢業證書、票證等。
(六)歷屆畢業生合影照片、畢業紀念冊、同學名錄、師生間贈言、題錄等。
(七)學校重要教學成果、科研成果、管理成果的著作、論文、作品、照片、音像、獎品、證書等。
(八)師生員工和校友在校期間參加國內外重大活動(包括社會活動、學術活動、重要比賽等),形成或獲得的聘書、證書、獎杯、獎章、紀念品以及照片、音視頻資料等。
(九)學校各個時期的重要報刊、畫冊、簡報、批文等。
(十)各個時期的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對學校重大事件的報道。
(十一)與校史相關的文章、書信、筆記、日記等,例如學校重要歷史人物、專家學者、師生校友的口述訪談,有關恩師風范、同窗情誼、生活軼事及校友風采的故事。
(十二)其他有校史史料價值和陳列價值的資料和實物。
三、征集對象
海內外校友、社會各界人士、全校師生員工。
四、征集時間
(一)集中征集: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。
(二)長期征集:集中征集結束后,長期接受全校師生員工、廣大校友、社會各界捐贈校史資料和實物。
五、征集方式
(一)接受捐贈。無償捐贈的資料、實物,捐贈者可優先、無償使用。
(二)復制原件。對特別珍貴的資料、實物,應征者有保存意愿的,學??蓮椭苹蚍暮髮⒃w還應征者。應征者也可向學校提供校史資料、實物的復制、翻拍或掃描件。
(三)出讓購買。個別貴重物品需要有償提供的,可將原件的照片及其說明寄(送)學校,經鑒定、確認后,協商購買收藏。
(四)寄存代管。對珍貴的資料、實物,雙方可簽訂保管協議,由學校代為保管。
上述事宜,對年事較高或書寫不便的老同志、老校友,或有要求上門辦理的,可與學校聯系,由學校派專人前往征集、復制或記錄整理。
六、其他說明
(一)提供資料及實物時請附簡要的文字說明:包括時間、地點、事由,主要參與人的姓名、時任職務、與學校的關系等。
(二)對校史資料和實物的提供者,學校頒發收藏證書以致謝忱,在校史館展出時,將注明提供者的名字。
(三)捐贈、復制、出讓的校史資料、實物所有權歸學校,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。
(四)寄存代管的校史資料、實物所有權歸寄存者,學校將按寄存時達成的協議,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。
(五)凡捐贈者享有著作權的校史資料與文物,校史館將依法予以保護。捐贈者有特殊要求的,校史館將本著對國家、對社會、對個人有利的原則予以尊重。
七、聯系方式
(一)應征者需填寫《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史資料、實物征集表》,提交的完整材料應包括《征集表》和校史資料、實物。
掃碼下載《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史資料、實物征集表》
(二)電子版資料請發送至郵箱:xcb@fjwzy.edu.cn。郵件主題請注明“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史資料征集”。
(三)實物資料郵寄地址: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宣傳部。寄件請注明“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史資料征集”。
(四)聯系人:陳老師 聯系電話:0591-22989170,曾老師 聯系電話:0591-23533912
中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宣傳部
2024年1月6日